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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李晓玲)4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2020-2022年)》及8个典型案例。
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全天津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3173件,同比上升了19.5个百分点。2021年全天津市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12896件,达到历史峰值。2022年收案数量小幅回落,但仍超过万件,高于历史水平。
此外,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639件,调撤率42.57%;二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252件,调撤率14.74%。传统案由仍占主导地位,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赔偿(补偿)金、以及工伤和养老保险待遇等方面。新型诉求不断增加,主要体现在:股权激励、期权奖励、股票赎回损失、劳务派遣、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就业歧视、共享用工、服务期约定等方面。
白皮书显示,劳动争议案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尚需提升;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水平尚需加强。白皮书分析认为,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尚需完善。劳动法的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的部分条文规定相对原则,部分劳动权利义务、劳动管理等方面的裁判标准尚欠明确,需要通过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司法文件等予以细化,有时规定同一法律问题的不同规范性文件存在滞后或矛盾,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针对劳动争议在审判实践中体现出的特点和反映出的问题,结合现有经验做法,白皮书提出天津法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进一步优化完善:一是筑牢民生底线,切实保障劳动者就业稳定。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质效。四是强化法治宣传,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