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就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管住自己,加强自身防护,确保自己不被感染。自己安全,全家安全,社会也多一份安全。】
山 西 省 应 县 人 民 法 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3)晋0622执133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永波、丁红霞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或查证属实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实现,将予以1000元奖励。
被执行人:王永波 性别:男
身份证号:
14062219810410****
被执行人:丁红霞 性别:女
身份证号:14062219800511****
住所地:应县下社镇保安庄村102号
执行案号:(2023)晋0622执133号
标的:52967.74元,未履行标的额52967.74元;
执行悬赏公告期限: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2日。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19103493741
联系人:李法官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来源: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微信公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欢迎联系平台小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