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怎么申请破产保护权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权的方式如下: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二、企业破产法人将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破产法定代表人责任:对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出现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形时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其他。
三、单企业破产法人是否进黑名
企业破产法人可能会进黑名单,如果企业破产法人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的义务,则会被列入黑名单。
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中应注意出现以下情形进而防范被纳入黑名单:
1.不得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不得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不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不要违反相关的限制高消费令;
5.不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如需要延期履行和解协议应与 执行申请人商讨取得其同意;
6.不要有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