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区别?

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区别如下:

1.生效时间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卖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则另一个合同生效时,视为所有权转移。

2.买受人占有方式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受人事先直接占有,占有改定是买受人间接占有。

3.简易交付指的是消灭让与人的间接占有,而占有改定指的是让与人为受让人设定间接占有。

4.适用范围不同:简易交付可以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占有改定只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转让,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

二、占有改定的要件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否则,抽象的改定不能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故不能使其取得所有权。

三、占有改定适用善意取得吗

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法律快车提醒您,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丧失占有的物; 比如脏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这样是为保护受让人的权利,保护国家利益。 占有改定取得该动产的买受人为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动产,任何人不得妨害。第三人侵夺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该动产。第三人损毁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妨害该动产时,可以请求妨害的预防。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不得超过被继承人享有的范围,被继承人财产上的负担也拘束继承人。 因而所有权人如同直接占有人,不管继承人是否善意,都可以向继承人主张物权。在直接占有人为法人时,法人分立、变更的,所有权人可以向分立、变更后的法人主张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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