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库消防要求都有哪些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期限
没有时间期限,但是该证注明了,如果场所扩建、改建、改变使用性质时,要重新办理。
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条件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