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期限多少年?商品房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年限,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科技、文化、卫生、教育、体育以及综合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本期内容赵老师主讲三件事:
(资料图)
一是什么是商品房?二是不同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多少年?三是到期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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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企业投资开发,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商铺、写字楼、公寓等)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可对外销售的房屋,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自行定价出售的产权房,也被叫做大产权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二、不同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多少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怎么办?
分以下三种情况: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房屋所有权人继续使用;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
3、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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