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2018年—2022年,全区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左右,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增加至610元。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盟市级统筹,推进基本医保自治区级统筹。

5年来,我区集采药品达508种、医用耗材38类,累计降低费用68亿元。2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办理,参保、转移接续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895万人次、62亿元,跨省直接结算万人次,基金支出亿元。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达939家,实现县域全覆盖。积极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

同时,今年我区下调CT平扫、CT增强扫描、磁共振增强扫描、数字化摄影(DR)等177项医疗服务价格。15个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制定政府指导价,111种治疗重特大疾病的药品通过单行支付实现门诊保障,386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内蒙古日报记者 梅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