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载文章是否构成侵权
要分情况的,文章禁止转载的肯定侵权,未禁止转载但未支付报酬的也算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因此,如果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支付报酬,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转载文章如何避免侵权。
1.转载经授权的作品;
在网络上转载他人文章、图片时,尽量使用他人已经明示授权使用的作品,尽量不转载网上来源不明的作品。未经授权,不得对文章进行篡改。
2.注明联系方式;
如果说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应该署明作者和来源。
3.转载视频避免侵权。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网站链接他人录音录像作品,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通过插入链接的方式进行转载,可以降低责任。
三、转载文章侵权如何赔偿
转载文章侵权赔偿的方式:
1.侵权数额,一般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的顺序确认,无法确认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赔偿义务人,一般为侵权人,但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