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介合同有什么特征
中介合同有以下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劳务;
2.中介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体人;
3.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
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二、
中介签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中介签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2.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一般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
4.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向违约方约定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
什么是中介合同?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的主体是中介人和委托人。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中介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