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怎么写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原股东:XX、XX、及新增股东: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原股东XX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XX万元人民币以XX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XX、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2)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2、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因股东股权转让,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及经理的职务,本公司由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XX为新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新增股东签字: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二、股东会决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含以下: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三、股东会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股东会的职权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的协议内容主要包括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