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股权需要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吗
股权转让如果构成股东变更的必须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部分股权,未引起股东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未登记会怎么样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有以下法律风险:
1.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未依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权转让完成是否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属于宣示性登记,而不是设权性登记。股东权利的获得与行使并不以公司登记程序的完成为条件。股东的工商登记来源于公司的登记,或者说股东的工商登记是以公司股东名册为基础和依据。
在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因为股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得以工商登记的内容对抗公司股东名册的记录。可见,工商登记只是对外宣示性的登记,而不能成为股权变更完成的标志。